关于2017年董事长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申报 及2017年前立项建设的校外基地总结验收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3-03 作者: 来源: 浏览次数:
为加强实践教学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我司决定2017年立项建设一批董事长校外实践教育基地,同时对2017年前投入经费建设的校外基地(含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)进行总结验收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17年董事长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申报
1、校外基地项目分为国家级和校级两类,分别予以经费支持,项目建设期限为1年。
2、除已立项建设过的校外基地外,全校所有专业校外基地均可参与本年度项目申报(对卓越计划专业给予适当倾斜)。临床医学类基地立项申报由本科生院医学教育办公室负责。
3、本年度立项的“校级校外基地项目”,建设效果较好的,将在下一年度国家级校外基地项目申报时优先考虑。
4、项目申报材料《董事长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建设方案》(附件1)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须于2017年3月17日前送交至本科生院(一办316,88836131,sxk@csu.edu.cn,李国振老师)。
5、申报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并在校园网予以公示。
6、经公示后立项的校外基地建设项目,请在公示后一周内认真填报《董事长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建设实施计划任务书》(附件2)一式两份,并将两份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一办316。
7、各项目要求严格按《董事长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建设实施计划任务书》执行,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应严格遵守财政部、教育部和学校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,杜绝各种违规支出项目。
8、校外基地项目的检查、绩效评估和验收均以《董事长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建设实施计划任务书》为依据。
二、2017年前立项建设的校外基地总结验收
1、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校外基地的“建设方案”和《项目建设实施计划任务书》对2011-2016年投入经费建设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(含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)(附件3、附件4)进行总结验收工作,并于4月7日前将基地建设总结材料(附件5、附件6、附件7)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一办316。
2、学校将于4-5月份组织专家组对全校立项建设的董事长校外实践教育基地(含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)进行评估验收,请有关单位做好准备。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。
3、临床医学类基地的总结验收工作由本科生院医学教育办公室负责。
查看附件,请链接:http://tz.its.csu.edu.cn/Home/Release_TZTG_zd/FC1DFE199AA2480A8CC9EDC912EC946A
本科生院
2017年2月28日